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市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部署要求及市教卫党委系统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部署要求,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为重点,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目标,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实效的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实践,引领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努力做到"四个合格",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服务学校改革发展中作出新的成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具体安排
(一)制定活动方案。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围绕年度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重点任务,对所属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作出统一部署安排,明确主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各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支部党员自身特点,制定本支部年度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计划,及时上报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各基层党支部原则上每月固定1天为"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活动;定期开展组织生活,要深化"指导性内容+自选动作"等有效做法,落实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的要求,强化思想教育功能,突出党性锻炼,倡导开放创新,不断提高质量、增强实效。
(二)组织观摩学习。学校组织集中观摩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6月份启动,至11月底结束。原则上,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每月要至少组织开展1次集中观摩,活动期间参加观摩的支部要力求覆盖教职工、学生不同类型。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书记、总支书记要至少参加1次集中观摩,每月至少参加1个本单位(本系)所属基层党支部的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各二级单位组织员要至少参加2次以上集中观摩,每月至少参加2个以上本单位所属基层党支部的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现场进行指导。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积极参与集中观摩,年内至少要参加2次其他党支部的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进行学习交流。
活动期间,校党委组织人事部将根据各单位制定的观摩计划,邀请有关领导、党建专家适时到各单位参加现场观摩,及时了解活动推进情况,并通过专题网站、组织人事部网站、上大党建微信等各类宣传平台对各单位开展观摩交流活动的情况进行报道,对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风采进行展示。
(三)评选表彰。年底前,在各单位广泛开展观摩交流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优秀主题党日和优秀组织生活案例评选表彰活动。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上海大学优秀主题党日案例"和"上海大学优秀组织生活案例"各若干个,颁发证书,给予一定奖励,并上报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参加评选。
三、有关要求
(一)思想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观摩交流活动,是上海大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之作为党内经常性教育的有效载体和规范"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的重要抓手,认真部署安排,精心组织落实,抓好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把握标准,树好导向。本次活动,旨在通过集中观摩交流的形式和过程,引导推动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和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同时,也通过评选表彰,树立一批标杆,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收集报送有关材料
1、活动方案。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汇总各个党支部年度计划安排,形成本单位工作方案,并于6月13日之前提交组织人事部公邮。
2、集体观摩的预报表、反馈表和观摩情况统计表。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于每月5日之前提交集体观摩活动预报表,其党支部数少于10个的单位可只上报一个月份的集体观摩活动预报表,集体观摩活动集中在6、9、10、11月份进行。每月30日前,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提交当月观摩活动反馈表、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书记、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参加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集体观摩情况发至组织人事部公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