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海大学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
创建日期:2016/03/10 赖练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统)党委、直属党总支:
为了切实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质量,按照"正常化、受欢迎、有实效"和"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的要求,进一步创新活动内容和方法,通过经常性的组织生活,把党员组织起来,激发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我校2016年继续推行组织生活"指导性内容+自选动作"相结合的做法,现将2016年上海大学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性内容
1 、坚定理想信念,学党章党规:学习交流、知识竞赛
2 、树立看齐意识,学系列讲话:学习研讨会
3 、立足学校十三五规划,做合格党员:岗位在行动
4 、向身边的先进党员学习:两优一先评选活动
5 、建党95周年纪念活动:支部书记微党课、表彰会
6 、以支部工作规范化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支部工作自查自检
7 、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8 、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年度工作并接受评议
二、 自选动作
各党支部要结合所在学院、系统、部门中心工作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以促进支部全体党员的政治认同、价值认同、情感认同为导向,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丰富多样、富有特色的组织生活,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有效性。
        三、有关要求
1 、做好工作记录。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的记录,将每次组织生活的主题、主要发言讨论、出席情况及相关工作计划等,如实、规范地记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
2 、创新活动形式。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特点和需求,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开放式、互动式、体验式活动,活动设计要突出问题导向和服务意识,要在有效发挥作用上下功夫。
3 、严格组织纪律。学院(系统)党委、直属党总支要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和检查,重点检查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及考勤情况,组织生活的频次和质量。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抽查和检查。教职工党支部每月至少过一次组织生活,学生党支部每月至少过两次组织生活。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及各项活动,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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