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
近日,我校收到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人选的函》。根据函件内容,江苏省商请我校推荐9名“科技镇长团”成员、1名“科技镇长团”团长,赴江苏部分县(市、区)经济强镇挂职。现将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与任职安排
1、江苏省部分县(市、区)的具体岗位详见附件: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岗位需求表。
2、科技镇长团一般安排实职,不占当地编制和领导职数。
3、科技镇长团团长任职时间为2年,成员任职时间从2019年7月起,一般为1-2年,如因工作需要,在征得接收单位和本人同意、派出单位支持的情况下,可以延长任职时间。
二、人选条件和推荐要求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科技镇长团团员人选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职务,或优秀在读博士生或博士后人员。在职工作人员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科技镇长团团员一般安排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或副镇长(副主任)职务。
(二)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
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处职以上干部。
三、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
具体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见《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积极推荐人选报名,并填写《第十二批“科技镇长团”人选推荐表》(见附件3),于5月17日前送交组织人事部组织处(宝山校区行政楼401室)。同时,将电子版推荐表发送到zuzb@oa.shu.edu.cn。每位人选最多可选3个拟派往单位。在报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将统筹考虑确定我校的推荐人选及派往单位。
联系人:赖练 联系电话:66134275
附件1: 江苏省科技镇长团岗位需求表
附件2: 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江苏省科技镇长团成员推荐表
组织人事部组织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