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关于竞争性选拔若干中层领导干部的公告(第五批)
创建日期:2018/10/26 张乃琴 浏览次数: 返回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激发干部教师干事创业的激情,营造想干事、能干事的氛围,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中,加大以竞争上岗方式选任干部的力度,即日起继续在校内竞争性选拔若干中层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共计6个,均为副处级)

序号

竞聘岗位

职数

分工

1

后勤保障部总务办公室副主任

1

分管餐饮保障、生活和车辆服务

2

后勤保障部总务办公室副主任

1

分管校园环境、保洁、水电维修

3

后勤保障部公寓办公室副主任

1

分管研究生公寓

4

后勤保障部公寓办公室副主任

1

分管教师公寓和留学生公寓

5

后勤保障部公寓办公室副主任

1

分管本科生公寓

6

后勤保障部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1

分管综合资产管理

    二、岗位职责

序号

 

竞聘岗位

 

岗位职责

1

后勤保障部总务办公室

副主任

(分管餐饮保障、生活和车辆服务)

分管后勤保障部餐饮保障、生活和车辆服务等工作,负责制定分管领域的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并推动分管领域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实施;负责分管领域的制度建设,完善和优化管理体系;协助主任全面负责校园餐饮工作;负责食品原材料的进货、配膳等各环节的安全质量监管;负责食品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协助主任全面负责校园生活服务工作, 负责对校内商业网点的监管;协助并参与后勤保障部相关事务的管理;负责分管领域的队伍建设;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

2

后勤保障部总务办公室

副主任

(分管校园环境、保洁、水电维修)

分管后勤保障部校园环境、保洁、水电维修等工作,负责制定分管领域的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并推动分管领域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实施;负责分管领域的制度建设,完善和优化管理体系;协助主任全面负责校园的绿化保洁工作,组织实施绿化养护、学校保洁的各项工作;协助主任全面负责学校水电气运维、学校零修项目的实施和学校公共部位的修缮维护,加强对节能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做好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积极推动学校综合物业的社会化,负责对综合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并参与后勤保障部相关事务的管理;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

3

后勤保障部公寓办副主任

(分管研究生公寓)

协助主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统筹规划研究生公寓的整体工作;协助主任制定并实施公寓办的文化建设方案,指导、推动公寓办育人氛围的营造及相关工作的开展;负责推进研究生公寓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及专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协助主任负责研究生公寓的员工队伍建设;负责加强研究生公寓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育人工作机制;负责分管领域相关工作的检查、评估和反馈工作;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

后勤保障部公寓办副主任

(分管教师公寓和留学生公寓)

协助主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统筹规划教师公寓和留学生公寓的整体工作;协助主任制定并实施公寓办的安全管理方案,建立公寓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管理细则;负责推进教师公寓和留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服务和专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协助主任负责教师公寓和留学生公寓的员工队伍建设;负责加强教师公寓和留学生公寓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协助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相关工作的检查、评估和反馈工作;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

后勤保障部公寓办副主任

(分管本科生公寓)

协助主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统筹规划本科生公寓的整体工作;   协助主任制定并实施公寓办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建立公寓资源和住宿人员的信息平台;负责推进本科生公寓的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本科生公寓的员工队伍建设;负责加强本科生公寓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本科生日常政治思想工作,形成合力育人工作机制;负责分管领域相关工作的检查、评估和反馈工作;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

后勤保障部资产管理办

副主任

协助资产办主任落实资产办的各项工作,分管综合资产科;牵头实施部门信息化、宣传以及档案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管理;分管资产办在延长校区和嘉定校区的协调工作;协助主任落实学校资产的管理,推动资产办的信息化建设,对学校各部门家具设备的申购、登记、调配、报废等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协助主任落实学校办公家具的申购、登记、调配、报废等工作;协助校内各部门做好部门内的固定资产管理;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竞聘人选要求

报名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条件:

1.上海大学在岗在编人员;

2.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爱岗敬业,求真务实,为人正派,勇于创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4.熟悉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律和状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决策能力;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6.正科满三年或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五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竞聘程序

1.报名

有意参加竞聘者请2018年11月7日下午5:00前,填写好《上海大学竞争性选拔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见附件),并经基层党组织或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将书面材料交到组织人事部(行政楼40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zb@mail.shu.edu.cn。竞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竞聘资格。

每个岗位如报名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岗位的竞争性选拔工作。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组织人事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并依据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和面试结果,由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如无合适人选,不产生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征求学校纪委意见。

6.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校党委常委会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经充分酝酿讨论后,决定拟任人选。

7.公示及任用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办理聘任手续,需要进行任职试用的,按任职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的领导,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校党委成立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校领导、组织人事部、纪委办(监察处)、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本次竞争性选拔,由纪委办(监察处)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66132857。

本公告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6134275、66132607。

附件:上海大学竞争性选拔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

2018年10月26日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周边交通)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   投稿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