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党校外语联合办学点第十三期期党史培训班实施计划
创建日期:2015/11/09 尚彩伶 浏览次数: 返回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上海大学党委《关于加强我校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大学生入党申请人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根据本办学点培训工作的实际,上海大学党校外语联合办学点现举办第13期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外语学院、法学院1415级本科生、研究生中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尚未参加过"入党申请人"培训班的同学,具体名单由各年级辅导员老师提供和确认。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第一专题: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兴起

       第二专题:毛泽东思想的确立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

       第三专题:新中国的成立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

       第四专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与邓小平理论的形成

       第五专题:历史性的跨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

       第六专题:树立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逢抗战胜利70周年、中共四大召开90周年之际,组织参观中共四大纪念馆、四行仓库纪念馆;进行入党流程宣讲活动。

          三、学习方式

         分组学习讨论、理论宣讲、爱国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小结、上机考试相结合。

培训资料:上海大学网站上大党校网上党校《中共党史教育读本》六个专题

        四、培训要求

         1、培训学时不少于24个学时,在自学后参加小组讨论和交流;

       2、培训期间要求学员自觉学习,小组讨论按时参加,积极发言;

        3、小组学习认真参与,不无故缺席,请假不得超过两次;

         4、学员要求撰写思想小结,1200字左右,具体包括参加学习的体会、认识以及自己的收获和思想的进步。

        五、成绩评定

        1、成绩评定的依据:学员学习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和结业考试成绩构成,平时考核成绩占30%,由平时出勤(10分)、讨论(10分)、学习小结(10分)三部分构成;结业考试占70%,卷面考试,闭卷,时长一小时。

              2、学员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作为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的必要条件。学习成绩不及格者,需参加下一期的学习,经考核合格者,方可颁发结业证书。

       3、结合平时表现和学习成效,由小组推选产生本期优秀学员,每组一名。

        六、时间安排

时间

地点

活动主题

负责人

1127日(周五)1400

待定

开学典礼

专题学习: 中共党史专题三:新中国的成立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

卢欣、李祖齐

林建玲

1128日-124

自定

学习中共党史专题一: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兴起;学习中共党史专题二:毛泽东思想的确立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

学习小组讨论

班组长

125-1211

自定

学习中共党史专题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与邓小平理论的形成 ;学习中共党史专题五:历史性的跨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学习中共党史专题六:树立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小组讨论

班组长

1212日—1217 期间

自定

上海市内爱国教育基地参观——中共四大纪念馆、四行仓库纪念馆

学员撰写培训小结

班组长

学员个人

1218日(周五)14:00

待定

党史考试

全体学员

1225日(周五)

14:00

待定

结业典礼

卢欣、林建玲

 

       上海大学党校外语联合办学点

                           2015116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周边交通)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   投稿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