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党校外语联合办学点第十二期期党史培训班实施计划
创建日期:2015/05/14 尚彩伶 浏览次数: 返回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上海市科教党委关于在大学生中切实加强党史教育的意见,加强我院大学生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的党建工作,切实增强大学生入党申请人的党史知识基础,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上海大学党校外语联合办学点现举办第12期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外语学院、法学院、文学院、社会学院、社科学院1314级本科生、研究生中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尚未参加过"入党申请人"培训班的的同学,具体名单由各年级辅导员老师提供和确认。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第一专题: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兴起

第二专题:毛泽东思想的确立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

第三专题:新中国的成立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

第四专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与邓小平理论的形成

第五专题:历史性的跨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

第六专题:树立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逢抗战胜利70周年、中共四大召开90周年之际,组织参观中共四大纪念馆;进行入党流程宣讲活动。

       三、学习方式

       为分组学习讨论、理论宣讲、爱国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小结、书面考试相结合。

培训资料,上海大学网站上大党校网上党校《中共党史教育读本》六个专题

      四、培训要求

      1、培训学时不少于24个学时,在自学后参加小组讨论和交流;

      2、培训期间要求学员自觉学习,小组讨论按时参加,积极发言;

      3、小组学习认真参与,不无故缺席,请假不得超过两次;

      4、学员要求撰写思想小结,1200字左右,具体包括参加学习的体会、认识以及自己的收获和思想的进步。

      五、成绩评定

       1、成绩评定的依据:学员学习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和结业考试成绩构成,平时考核成绩占30%,由平时出勤(10分)、讨论(10分)、学习小结(10分)三部分构成;结业考试占70%,卷面考试,闭卷,时长一小时。

         2、学员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作为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的必要条件。学习成绩不及格者,需参加下一期的学习,经考核合格者,方可颁发结业证书。

       3、结合平时表现和学习成效,由小组推选产生本期优秀学员,每组一名。

       六、时间安排

时间

地点

活动主题

负责人

515日(周五)1800

A427

开学典礼

专题学习: 中共党史专题三:新中国的成立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

卢欣、李祖奇

林建玲

516日-521

自定

学习中共党史专题一: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兴起;学习中共党史专题二:毛泽东思想的确立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

学习小组讨论

班组长

522-529

自定

学习中共党史专题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与邓小平理论的形成 ;学习中共党史专题五:历史性的跨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学习中共党史专题六:树立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小组讨论

班组长

522日—530 期间

自定

上海市内爱国教育基地参观——中共四大纪念馆

班组长

531-610

自定

学员撰写培训小结

学员个人

611日(周四)14:00

待定

党史卷面考试

全体学员

612日(周五)

14:00

A427

结业典礼

卢欣、林建玲

 

       上海大学党校外语联合办学点

                           201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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