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
为推动基础教育校地合作相关工作,探索区校合作推进科学教育新机制,我校将在二级党委推荐的基础上,选派优秀干部教师到相关中小学科学副校长岗位实践锻炼。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理工类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2.具有指导学生科创竞赛、中小学相关工作经历的予以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1.负责任职学校的科学教育规划、课程设计、教师培养、竞赛指导、资源链接等;
2.负责《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在任职学校的落地实施。
三、实践锻炼时间
实践锻炼时间原则为三年。
四、实践锻炼学校及岗位
序号 | 学校 | 岗位 |
1 | 上海大学附属中学 | 科学副校长 |
2 | 上海大学附属学校 | 科学副校长 |
3 | 上海大学附属小学 | 科学副校长 |
4 | 上海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校 | 科学副校长 |
5 | 上海大学附属宝山外国语学校 | 科学副校长 |
6 | 上海大学附属嘉定高级中学 | 科学副校长 |
7 | 上海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 | 科学副校长 |
8 | 上海大学附属嘉定留云中学 | 科学副校长 |
9 | 上海大学附属嘉定留云小学 | 科学副校长 |
10 | 上海大学附属黄浦市八中学 (暂名) | 科学副校长 |
11 | 上海大学附属黄浦市八初级中学(暂名) | 科学副校长 |
12 | 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 | 科学副校长 |
13 | 上海大学附属奉贤实验学校 | 科学副校长 |
14 | 上海大学附属浦东实验小学 | 科学副校长 |
五、实践锻炼申请
请二级党委积极推荐优秀干部教师参与实践锻炼,被推荐人填写《实践锻炼干部人选推荐表》(见附件),由二级单位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于2026年7月17日之前将书面表格报校组织人事部组织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组织人事部组织处邮箱sdzzb@oa.shu.edu.cn。
联系人:邓娜娜 联系电话:66134275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组织处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