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优秀干部教师到相关中小学科学副校长岗位实践锻炼的通知
创建日期:2026/07/02 邓娜娜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二级党委:

为推动基础教育校地合作相关工作,探索区校合作推进科学教育新机制,我校将在二级党委推荐的基础上,选派优秀干部教师到相关中小学科学副校长岗位实践锻炼。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理工类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2.具有指导学生科创竞赛、中小学相关工作经历的予以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1.负责任职学校的科学教育规划、课程设计、教师培养、竞赛指导、资源链接等;

2.负责《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在任职学校的落地实施。

三、实践锻炼时间

实践锻炼时间原则为三年。

四、实践锻炼学校及岗位

序号

学校

岗位

1

上海大学附属中学

科学副校长

2

上海大学附属学校

科学副校长

3

上海大学附属小学

科学副校长

4

上海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校

科学副校长

5

上海大学附属宝山外国语学校

科学副校长

6

上海大学附属嘉定高级中学

科学副校长

7

上海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学校

科学副校长

8

上海大学附属嘉定留云中学

科学副校长

9

上海大学附属嘉定留云小学

科学副校长

10

上海大学附属黄浦市八中学

(暂名)

科学副校长

11

上海大学附属黄浦市八初级中学(暂名)

科学副校长

12

上海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

科学副校长

13

上海大学附属奉贤实验学校

科学副校长

14

上海大学附属浦东实验小学

科学副校长

五、实践锻炼申请

请二级党委积极推荐优秀干部教师参与实践锻炼,被推荐人填写《实践锻炼干部人选推荐表》(见附件),由二级单位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于2026年7月17日之前将书面表格报校组织人事部组织处,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组织人事部组织处邮箱sdzzb@oa.shu.edu.cn。

联系人:邓娜娜 联系电话:66134275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组织处

                                   2026年7月1日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周边交通)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   投稿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