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上海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战略任务,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根据《关于“人才沪郊行”工程的实施意见》(沪委人才办〔2024〕6号),市人才工作局等部门就开展“人才沪郊行”博士服务团、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选派工作通知,就推荐相关人选的函及推荐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请各二级党委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密集的优势,结合岗位需求,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报名。如有合适人选,请于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下班之前将推荐表、推荐汇总表、二级党委推荐表(见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的电子版和盖章pdf版发送至人才办邮箱rencaiban@oa.shu.edu.cn。
联系人:余颖 联系电话:66134533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