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岗位选聘的公告
创建日期:2023/11/17 关艳芳 浏览次数: 返回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海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MBA中心情况,经研究,决定启动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岗位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干部岗位及岗位职责

1、选聘岗位:

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管理中心主任(不定行政职级)

2、岗位职责: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在MBA管委会指导下,全面负责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管理中心行政工作;对接学校和管委会战略目标,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品牌和内涵建设,通过国内外相关认证,提升MBA排名;加强与校内相关学科的联动,加强长三角产业一体化资源整合;做好中心的队伍建设、对外交流合作和国际化等工作,营造良好的部门文化氛围,推动中心高质量发展;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报名人选应为上海大学在编在岗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任职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任职条件:

1、提任领导岗位人选原则上应任职满一届;工作满5年;

2、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爱岗敬业,具有开拓创新进取精神,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心条件;

5、良好的英语交流与书写能力;

6、工商管理相关学科背景优先,具有行业或企业相关管理经验优先。

三、聘任程序

1、岗位自荐。有意向的干部、教师填写自荐表,经所在党委同意后提交自荐表至组织人事组织处。

2、资格审查。组织人事组织处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人选综合比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择优开展比选。

4、综合分析研判和动议。根据前期工作情况,学校党委进行岗位研判和动议,确定岗位拟聘任人选。

根据综合分析研判和动议,组织人事部组织处按照干部选任流程推进岗位选任工作。预计12月底前完成岗位配备。

报名者请于2023年11月26日(星期日)下午5:00前,填写好《岗位聘任自荐表》(见附件),将书面材料交到组织人事部组织处(行政楼40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zb@mail.shu.edu.cn

本公告由组织人事部组织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云中 联系电话:66134275

关艳芳 联系电话:66132607

                       组织人事部组织处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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