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
创建日期:2016/11/28 于伟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学部、系统)党委、直属党总支:
按照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做好2016年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就做好上海大学2016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岗位需求及援疆时间
具体岗位需求为:旅游管理专业、社会工作专业、经济统计学专业、英语专业、基础数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教育学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食品安全等10个专业。
党政干部在疆工作一般为3年时间;其他教师等专业技术人才在疆工作时间一般为1年半左右。
二、人选条件
1 、政治素质好,能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
2 、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3 、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艰苦地区工作。
4 、担任处级及以下职务的,年龄一般在45 岁以下;对个别符合援疆岗位需求、个人援疆意愿强烈的同志,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一般在55 岁以下。
三、选派要求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要严格把关,根据选派标准,积极推荐。在确定推荐人选前,要充分听取本人和家属的意见。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2日下午5:00前,将推荐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报校党委组织部,地点在宝山校区行政楼601室;电子版发至校党委组织部邮箱:zuzb@mail.shu.edu.cn。
 
联系人:曹为民 66132607,13361917700
勾金华 66134275 ,13817984971
 
附:关于做好2016年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校党委组织部
2016 年11月28日

版权所有 © 上海大学    沪ICP备09014157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周边交通)    邮编:200444   电话查询
               技术支持:上海大学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我们   投稿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