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快推进上海研究院建设,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即日起在校内以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上海研究院合作处处长、行政处副处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以下简称上海研究院)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新型高端智库。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上海研究院的协议和约定,上海研究院设立秘书处、科研处、合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处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上海分院,负责行政、研究、教学、会议和国际合作等工作。
一、竞聘上岗职位
合作处处长 1名
行政处副处长 1名
二、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
一)合作处处长
1.
岗位职责
主持全处工作,负责落实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部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大学的相关部门的内外协调联络工作;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工作;高端人才引进等工作。
2.
人选要求
报名人员除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上海大学在编在岗人员;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处满两年或已在正处岗位工作,专业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熟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管理工作,并
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4)
善于对外开拓,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5)
身心健康。
(
二)行政处副处长
1.
岗位职责
协助处长落实研究院的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聘用人员的选拔任用、职级评定、岗位调整、工资定级等人事工作;落实院长办公会和院长办公例会任务;协助上海研究院分管领导,进行研究生的相关管理工作。
2.
人选要求
报名人员除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上海大学在编在岗人员;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正科满三年或已在副处岗位工作,专业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熟悉人事、行政工作,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和招生工作经验;
(4)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服务精神;
(5)
身心健康。
三、竞争上岗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1.
报名
有意参加竞聘者请于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5::0前,
填写好《上海大学竞争性选拔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见附件),并在基层党组织同意签字后,将书面材料交到党委组织部(行政楼60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zb@mail.shu.edu.cn。竞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竞聘资格。
如报名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该职位的竞争性选拔工作。
2.
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党委组织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并依据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选。
3.
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
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和面试结果,由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如无合适人选,不产生考察对象。
5.
组织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征求学校纪委意见。
6.
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校党委常委会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经充分酝酿讨论后,决定拟任人选。
7.
公示及任用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办理聘任手续,需要进行任职试用的,按任职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组织领导及要求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竞争性选拔工作的领导,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校党委成立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联系校领导、组织部、纪委、人事处、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本次竞争性选拔,由纪委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66132952
本公告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6134275、66132607
附件:上海大学竞争性选拔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本表可在下载专区下载)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
年11月15日
附:
上海大学竞争性选拔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
报名岗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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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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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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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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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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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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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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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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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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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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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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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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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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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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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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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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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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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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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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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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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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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与工作经历(学历从大学开始填写,注明历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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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的主要工作业绩及获奖情况
(获奖须附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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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竞聘岗位的主要工作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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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愿参加岗位竞聘,并承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属实。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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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系统)党委、直属党总支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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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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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党委组织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