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系统)党委、直属党总支:
按照中组部、团中央《关于开展第 17 批博士服务团服务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 2016 〕 49 号)精神,现就做好上海大学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地点及时间
今年我校计划选派博士服务团成员赴新疆师范大学服务锻炼。服务锻炼时间为 1 年,从 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
二、人选条件
1 、政治素质好,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 、获得博士学位, 2 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
3 、年龄一般在 50 周岁以下;
4 、身体健康。
对西部等地区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赴高海拔地区的,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选派要求
根据西部等地区需求 , 重点选派计算机、金融学、对外经贸、城乡规划、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要严格把关,根据选派标准,积极推荐。推荐人选填写《第 17 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贴照片,一式五份)及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1 份,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 5 : 00 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负责人:曹为民,联系电话: 66132607
联系人:勾金华,联系电话: 66134275 。
附:《第17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
上海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6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