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海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即日起在校内竞争性选拔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上岗职位
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1名
二、具体条件和资格
报名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海大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条件:
1.上海大学在岗在编人员。
2.中共党员。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正科满三年或已在副处岗位工作,专业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奉献、开拓、创新精神。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全局观念、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
6.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三、具体岗位职责及要求
1.根据学校党委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客观规律和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将德育工作融入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大平台。
2.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全校层面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学生思政工作进行研判分析,做好学生思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
3.负责协调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工作,增强工作合力,协助和配合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促进学校"大学工、大思政、大安全"组织体系的有效运作。
4.负责培育和打造高素质、创新型学生工作队伍,制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培训和发展规划。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竞争上岗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1.报名
有意参加竞聘者请于2015年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填写好《上海大学竞争性选拔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见附件),并在基层党组织同意签字后,将书面材料交到党委组织部(行政楼60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zb@mail.shu.edu.cn。竞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竞聘资格。
如报名人数少于3人,将取消本职位的竞争选拔工作。
2.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党委组织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并依据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岗位需要和面试结果,由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如无合适人选,不产生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征求校纪委意见。
6.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校党委常委会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经充分酝酿讨论后,决定拟任人选。
7.公示及任用
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办理聘任手续,需要进行任职试用的,按任职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组织领导及要求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竞争选拔工作的领导,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校党委成立竞争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联系校领导、组织部、纪委、人事处、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本次公开选拔,由纪委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66132952
本公告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6134275 66132607
附件:上海大学竞争性选拔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可在下载专区下载)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9月28日
附:
上海大学竞争性选拔中层领导干部报名表
报名岗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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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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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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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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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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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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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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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党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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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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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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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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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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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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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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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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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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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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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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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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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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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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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与工作经历(学历从大学开始填写,注明历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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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的主要工作业绩及获奖情况(获奖须附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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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竞聘岗位的主要工作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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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愿参加岗位竞聘,并承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属实。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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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系统)党委、直属党总支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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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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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党委组织部制